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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月7日召开的云南省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消息,2022年,红河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基调,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1969个,9.08万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救助,62%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全州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达1.45万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据了解,红河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2022年,先后召开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现场推进会、工作调度会、领导小组会等,及时部署、调度和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州内南北对口帮扶机制,明确从项目互帮、产业共建、劳务协作等6个方面,强化北部县市对南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助推南北联动发展。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通过共建产业园区等推动沪滇协作由帮扶向“帮扶+协作”拓展,全年投入沪滇帮扶资金3.58亿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劳务协作等167个项目。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中央和省级定点帮扶单位投入2.1亿余元,实施248个帮扶项目。
红河州不断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持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同步监测,每月开展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行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情况一月一报制度,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集中大排查,制定一户一策三年增收帮扶计划,进行精准帮扶。全州共制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措施计划219.87万个,户均10.1个。全州有监测对象20091户77601人,其中62%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新识别监测对象户均享受2.7项帮扶措施。
红河州通过产业提质增效、提升转移就业水平、农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消费帮扶、用好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开展移风易俗提升等“七增收一提升”增收措施,推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全州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6.46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带动8.29万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发展增收产业。全州1721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面向脱贫户的“双绑”企业384个、合作社929个,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2022年,全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4529.63元,增长16.89%,超过全省人均水平和增幅。
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红河州稳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着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认定县级以上“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195个,2022年绿春县进入全省10个重点帮扶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名单,建水、石屏、泸西3个县进入全省30个“一县一业”特色县名单,蒙自市西北勒乡、石屏县龙朋镇入选全国产业强镇。加快推进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水县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全州累计创建美丽村庄1135个。
此外,红河州注重推广基层一线巩固脱贫成果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建水县南庄镇“服务型”利益联结模式入选省委办公厅印发的10种利益联结助农增收模式,元阳县阿者科村内源式发展乡村旅游实践模式入选全省发展乡村旅游助农增收10个实践模式,并进行推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云南省元阳县践行“两山”理论》入选国家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秀案例。2022年9月,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先后荣获“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和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杜浩楠/文 红河州委宣传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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